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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春,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客座教授,2010年“中华之魂先锋人物”获得者。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在民事类、刑事类、商业类、房地产类等诸多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力求精益求精。多年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胜诉率。张明春律师致力于用法律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务代理了包括轰动辽沈地区的“的哥”赵刚案件等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带领全所律师与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正在行动》栏目组打造“12580”法律服务热线。

刘学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擅长担任企业或个人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为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诉和进行辩护。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诉讼或非诉讼案件,为企业保驾护航赢得了权利,排除风险、避免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