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春,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客座教授,2010年“中华之魂先锋人物”获得者。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在民事类、刑事类、商业类、房地产类等诸多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力求精益求精。多年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胜诉率。张明春律师致力于用法律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务代理了包括轰动辽沈地区的“的哥”赵刚案件等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带领全所律师与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正在行动》栏目组打造“12580”法律服务热线。
周福旭律师,1971年4月出生。中级律师职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班结业。1993年毕业后至今已在法律岗位上工作18年。既任过检察院的检察室主任、又任过政府所属的房地产、土地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部的领导。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周律师在检察机关参与查办过很多大案、要案;在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办结了多起房地产、土地的行政违法案件。受到市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曾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年优秀国家公务员、受过政府的嘉奖、立过沈阳市司法局的三等功、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化解民间纠纷办案能手。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及法律实践经验。
周律师转入律师工作后,凭借在检察机关和房屋、土地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的经验,对办理经济犯罪和房地产案件有着独特的见解。曾参与代理了辽宁省范围内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既沈阳市交行的资金被挪用7个亿的案件;辽宁启望牧业集团1000亩土地纠纷案件;大连开发区180名业主涉及亿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多起大型的农民集团诉讼土地案件,有太平村600名村民、河东村700名村民、本溪桓仁东老台村900名村民、史窑村500民村民等;还参与办理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案件。如:办理了2005年沈阳地区“涉黑第一枪”19名犯罪团伙的辩护案件;本溪桓仁普乐堡镇支部书记刘忠无罪的拨乱反正案件;锦州义县村支部书记于海清无罪辩护案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了各种类型的案件达500余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周律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属腐蚀防护企业、辽宁顺禾粮贸有限公司、沈阳东顺饲料有限公司、内蒙古顺翼纳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原野绿神生物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龙生墓园、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长城钻探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等二十余家大中型企业建有常年的联系。并被新民市公安局聘为警察维权中心的特约委员、常年法律顾问、新民市法院的律师咨询员、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协会合法权益维护中心的法律顾问。
周律师一贯秉承:诚实办案、实惠做人、用真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用诚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福泽八方、旭日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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